各相关部门、单位:
请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省级培训班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275号)(附件1)中的要求,组织相关教师按时参加。如因故不能参加此次培训,请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并于
11月
29日前
将纸质名单交至行政楼306办
公室刘
老师处,电话:8755 7036,电子稿发送至:szgl@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省级培训班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275号)
2、请假汇总单
3、培训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1
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