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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姜渊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时间:2017-10-31点击:

经个人申请,党员推荐,支部委员会研究,拟确定姜渊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以下同志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7111日至2017113日,共3天。

公示期内对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法学院党委或法学院法学系教工党支部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557171

法学院党委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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