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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时间:2010-12-10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法学院学生预备党员发展程序及规范》,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酝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报党总支审核,拟确定朱方辰等29名同学为发展对象,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07社会工作:朱方辰、郑泽荣、胡维红

081:任克萍、郎椰飒、夏燕、单燕飞

082:盛耀耀、蒋沛超、李安斌、陈亨、叶

083:蒋佳华、邱梦娇、阮璐婷、王雨君、谢芝宇

08社工:郑静超、顾凯霞

091:吴剑霞、应鑫垚、朱金倩、李苏宁

092:陆城波、汪徐婷

093:王向宇、项

09社工:蔡旖佳、吴明岳

公示期:20101210---201012月13
如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党总支反映,反映情况提倡署名。

电话:0571-86735765(学办)86735859(总支)

Emailcaijingfaxueyuan@163.com

法学院党总支

20101210

上一条:浙江财经学院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法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