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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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3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2023-05-17 21:37:54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经专家评审,市社科联(院)党组研究决定,2023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我校共立项12项,其中资助课题7项,自筹经费课题5项。具体名单如下: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形式

    负责人

    完成时间

    课题类别

    Z23YD023

    杭州市老年友好型智慧社区建设路径研究

    研究报告

    刘芳

    2023/11/20

    资助课题

    Z23JC039

    企业ESG表现的信用风险预警能力及信息差测度研究

    论文

    朱宗元

    2025/5/20

    资助课题

    Z23JC040

    杭州市数字生态赋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机制与对策研究

    论文

    蔡琬琳

    2025/5/20

    资助课题

    Z23JC049

    千鹤妇女精神的生发逻辑与弘扬路径研究

    论文

    陈曦

    2025/5/20

    资助课题

    Z23JC079

    杭州城市大脑2.0智慧治理的创新机制研究

    论文

    刘佳明

    2025/5/20

    资助课题

    Z23JC082

    借力国际区域自贸协议推动杭州数字贸易制度创新研究

    论文

    张蹇

    2025/5/20

    资助课题

    Z23JC089

    清抄曲本用字研究

    论文

    吴小萱

    2025/5/20

    资助课题

    M23YD004

    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研究报告

    陈波

    2023/11/20

    自筹课题

    M23JC065

    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治理的逻辑、框架及政策研究

    论文

    戴栗军

    2025/5/20

    自筹课题

    M23JC068

    杭州市大学生新就业形态的发展趋势、影响与机制研究

    论文

    曾骊

    2025/5/20

    自筹课题

    M23JC075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运行逻辑和优化路径研究

    论文

    陈莎

    2025/5/20

    自筹课题

    M23JC104

    杭籍翻译家吴梼研究

    论文

    陈鹏安

    2025/5/20

    自筹课题


    2023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4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期经费将根据课题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拨付:成果等级为优秀的,按重点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1.1万元);成果等级为良好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6000元);成果等级为合格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50%的剩余经费(为3000元);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自筹经费课题如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经费(为1万元)。 对于延期完成的课题,后期经费将按我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扣除部分经费后拨付。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条件为: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杭州社科成果》投稿录用刊发结题,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结题。成果为论文的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为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我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课题管理平台》办理并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课题负责人请到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sk.org.cn)《课题管理平台》“立项协议签订”模块填写提交立项协议书,并下载打印签名协议书一式四份请于522日前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上交科研处。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