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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11-01 10:49:4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省社科工作办将对部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对象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两年后开展一次网上中期检查。本年度仅对2017年立项且未参加2018年中期检查的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

    2.为进一步推行网上平台管理,请2018年之前立项的各在研项目负责人登陆管理系统完善项目信息。

    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7号,见附件)要求,2014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1912月底前提交结项,2015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2091日前提交结项,请各项目组尽早做好结项准备。

    二、中检要求

    中检项目请在20191115日前登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中检管理”模块,填写并上传有关中期检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