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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08日 09:39 浙财大教通〔2023〕3号 浏览:次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浙江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1号), 我校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批推广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类型如下:

推广基地分为综合研究、传承推广、教育培训三个类型。申报单位应把握推广基地功能定位和核心任务,凝练特色优势,统合资源力量,聚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申报。

(一)综合研究类。紧密结合国家语言文字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开展前瞻性、战略性语言文字政策研究及重大实践探索,开展对策研究、政策解读与效果评估,产出有深度、有影响的工作成果。

(二)传承推广类。围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中华 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打造社会大众广泛参与的语言文化平台 与品牌,推动语言文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三)教育培训类。围绕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需要,培 育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能力的人才队伍,开展中西部地区教师、青壮年劳动力等重点领域和人群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培训。

请相关单位于2月28日前将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上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邵国维联系电话:87557073

教务处

2023年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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