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4〕5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24年6月1日起,学位授予信息实施即时备案。2024年学位授予信息新增“导师论文信息”模块,供学位获得者和社会查询、验证,且备案后不得变更。为全面准确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和信息备案工作,现将学位论文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4届毕业生
二、报送内容
学位论文信息包括七项: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
(1)导师姓名:可填多个导师,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2)论文类型:选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涉密论文”;
(3)论文题目:不超过120字符,申请论文替代的同学需在论文题目末尾加上“(论文替代)”字样;
(4)论文关键词:不超过60字符,有多个关键词时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5)论文选题来源:选填如下14项之一,默认选“其他”,涉及1-13项的,申报时请说明:
1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8 |
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
2 |
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 |
9 |
与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 |
3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10 |
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
4 |
中央、国家各部门项目 |
11 |
外资项目 |
5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12 |
国防项目 |
6 |
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 |
13 |
学校自选项目 |
7 |
非立项 |
14 |
其他 |
(6)论文研究方向:①须为中文;②每个研究方向限15个汉字以内,限填两个研究方向,以中英文分号“;”分隔;③论文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相同。
(7)论文撰写语种:需严格按规范表述“中文”、“英语”、“日语”等,更多语种详见附件1。
三、报送安排
1.6月5日至6月10日,学院组织学生和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系统中对报送字段逐项进行核对。学生可通过毕业论文系统中,在【特殊情况处理】【修改论文定稿】菜单下进行信息更正,修改后请及时联系指导老师审核。
2.6月13日前,学院完成论文信息表审核及确认,并将《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实践办(纸质版盖章)。
四、其他说明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学位论文信息报送工作,论文信息是学位授予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通知》要求:“学位授予信息备案后,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变更学位证书内容和备案信息,不再受理学位授予信息变更申请”。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填写、严格把关,确保论文信息准确、无误,6月13日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论文信息修改。如因论文信息修改导致的学位备案信息不准确或备案时间延迟等风险,请各学院及学生知晓并理解。
2. 《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将作为论文抽检信息同步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平台),抽检平台中这七项论文信息数据将以学位平台备案的为准,2024年9月上传论文原文至抽检平台时无需再上传学生的七项论文信息数据。请确保本次七项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切勿出现漏报、错报、串行等问题,否则,无法更正。
3.本次上报学位论文信息可以从毕业论文系统导出数据表,通过学生信息填报,指导老师确认,学院审核,最终上报与定稿论文相匹配的学位论文信息。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邵老师,联系电话:87557073.
附件1: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
教 务 处
2024年6月5日